虽然有些羞耻,但是如果“神明宠儿”
的名头能够震慑住族人们,又有何不可呢?
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
在这个食不果腹的年代,贺兰定宁可自己做一个“卑鄙者”
。
安稳的一天一夜过去,期间有过两三次小小的余震,大地些微有些晃动,牛羊们低头老实吃草,马儿们也不乱刨蹄子,大家都安心了。
似乎危险已经过去了,所谓地动也没什么可怕,破坏还不如一场倒春寒呢。
贺兰定叮嘱两小孩好好呆在部落营地,不许乱跑,自己则带着阿史那虎头去镇上打听情况。
地震对草原的影响不算大,那对其他地方呢?地震的中心地带在哪儿呢?
“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?”
阿史那虎头不解。
贺兰定解释,“咱们不是要卖毛毡吗?要是农田毁了,老百姓手中没有余粮,谁来买我们的毛毡。”
“对啊!”
阿史那虎头一拍脑袋,崇拜地看着自家郎主,心道,我家郎主一定是天地下最最聪明的人,不然怎么会成为神明的宠儿呢。
贺兰定在城门口遇到了高欢,下马唠了两句,“家里可还好?”
高欢笑道,“都好。
就是吃了一嘴的灰。”
高欢姐夫家的房子建得结实,在地震中巍然不倒。
就是房梁上震下的积灰让一家人灰头土脸了些。
“那就好。”
贺兰定说起自己的情况,“部落里也都好。
起先惊跑了些牛羊,早晨又自己跑回来了。”
高欢双手作揖贺道,“拉汉是有福之人!”
高欢正当值,两人也不好在城门口寒暄多久,贺兰定挥手告辞,打马进城。
“那小白脸倒是慧眼识英雄。”
阿史那虎头酸溜溜道。
贺兰定发笑,指着自己的脸道,“我比他还白上几分。”
贺兰定的皮肤是西方人的那种雪白,但带着粗糙。
高欢的肤色则是那种珍珠般的白,有一种柔和的光泽。
但是单论白的话,贺兰定觉得还是自己白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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