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楼梯的话,一定是有理由的。
他是自己从楼梯走下去的,还是被胁迫着绑着从楼梯运送走的,或者是他收到某人的消息,那个人让他走楼梯下去——都有可能。
如果是第一种可能,那就不是刑事案件了,如果是后两种,那……那个人应该和他认识。
那就是熟人作案了。
*
*和我一样,除了同事,他没几个熟人。
*
讲完这一段,乔雪把手中的药片一口气倒进嘴里。
“真的不是监控没拍到吗?”
十三楼,如果不是电梯坏了,或是要绕开监控摄像头,任谁都不会不乘电梯的吧。
不过,他花了多长时间看那些监控录像?足足三天的录像,就算加速看,也需要很长时间。
“我确认过了,没有。
电梯的监控没有死角,只要搭乘了电梯,就一定会被拍到。”
乔雪为了将那些药片咽下去,灌了整整一杯子水,看来他是不太擅长吃药片的人。
怎么确认的?
算了,既然他都这么说了,那我也没什么好质疑的。
他总得有点自己的手段,不然也不会被称为天才。
——直到半年以后,我才了解到他那堪称恐怖的动态视力。
第4章LASTCASE埋葬暴雨的花园(3)
*我首先需要做到的是确认他不是自己跑了。
我不太相信是这样,因为我自认为我和他还算熟悉,他不是这种人。
——好吧,几乎所有自杀的人的亲属都会说这句话,什么“他不是这种人”
,导致有的时候明明证据确凿,甚至有的时候监控都把自杀全过程录下来了,我还是要一遍遍跟家属扯皮。
不过我说这句话是有依据的,他不是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人,如果,我是说如果,他真的选择自杀的话,他不会特地走楼梯下去。
我们住十三楼啊,他直接跳下去不就得了?而如果他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,要跑路去别的地方的话,他一定会提前告诉我。
不……不止是这样,或许他在自杀之前都会留个纸条提醒我,通知我一下。
他不会一声不响地消失,即使打算人间蒸发,他也会告诉我的。
……你就当是我作为他的朋友而有的莫名其妙的自信就好了。
*
*我在房间里疯狂地寻找他留下的痕迹。
结论是,什么也没有。
他没有留字条,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,他的鞋子一直留在屋里。
他的车在车库里好端端地停着,车钥匙放在门口,连带家门和所有房间的钥匙一起。
因为我发现他失踪的时候他的房间门是锁着的,我特地拍下了他那串钥匙的位置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