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修炼而成,有善有恶,混杂于人群中,俗称妖精。
我时常憎恶自己这双能看透一切本质的眼睛。
年幼的我不少惹出闹剧,但更令我痛苦的是,这世间如此光怪陆离,却仅我一人知晓。
恐惧无人安慰,迷惘无人理解,孤独无人倾诉。
直到一日,我救了一只漂亮的飞鸟。
真的很聪明,很可爱,很有灵性。
“那鸟羽毛五彩缤纷,为什么人们却叫它乌鸦?”
我疑惑地问爷爷。
类似的场景发生过太多次,以至于这次爷爷还未回复,我便已经猜到答案。
那是我第一次庆幸自己拥有常人没有的能力。
可惜,遗憾,人类何其不幸,对真正的华丽熟视无睹,甚至冠以恶名。
仿佛大家均置身于黑白电影院而不知,唯独我却能窥见其色彩。
于是,我戴上了墨镜,成了大家眼中的怪胎。
周遭大部分皆为庞杂纷扰,别人亦不必看见我眼中流露的神色。
我逐渐学会如何扮演一个正常人,得益于这特殊的能力,我能轻而易举地看透他人,很多故事早在开始之际我就已知道结局。
投资只是信手拈来。
现实比小说更魔幻,但看多了,也就那样。
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。
无趣。
生活百无聊赖,甚至有一天我没了资本家的自觉,突发奇想去一个项目现场监工。
那是我做过的最不后悔的决定。
年少时救过的漂亮小鸟,戴着我赠予的琥珀平安扣,再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。
终于修炼成人,来找我了?
很难想象,我竟像小学生受到表扬一样,心底涌现出一股满意和骄傲。
谁曾想她认错人了。
猜到可能的前因后果时我气笑了。
男人的尊严让我不想及时告诉她真相,但身体却十分诚实地连夜跑去警告顾平离我的鸟远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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