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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的我,也是用这个眼神看着他。
在他为哄唐心高兴而不惜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受折磨时,我跪下也是用这个眼神看着他。
可时景州根本不为所动。
他又凭什么觉得,只要他勾勾手指头,我就必须像以前一样对他言听计从呢?
更何况,我出院的第二天就已经闪婚了。
和他小叔,但他还不知道。
我也不屑于告诉他。
这件事,等他和唐心结婚了以后让他们知道,才更精彩啊。
昔日在他身后巴巴地跟着的舔狗,竟一跃嫁给了自己的小叔。
这是什么地狱级爆炸新闻?
并且三天后,唐心还要举办生日宴。
到那时,我保证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对狗男女的嘴脸。
2
晚上我下班刚进家门,就被一只大手搂住了腰身。
熟悉的乌木沉香钻进我的鼻息,两人有些差距的身高差迫使我仰头看着男人的脸。
这张脸,太精致了。
矜贵里透着十足的侵略感。
我顺势伸手抱住他:“繁辞,这次出差,这么快就回来了。”
时繁辞手指一拨,我已经脱了一半的外套就滑落到了地上。
他低头看着我单薄的肩,眸中闪过暗光,嗓音略哑却意外的悦耳:
“老婆,你想我了。”
肯定句,而非疑问句。
房内柔和的灯光映在他面部,四目相对,气氛瞬间暧昧起来。
结婚一个多月,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靠近他。
起初结婚时,我和他只认识了一天,对他的印象只有:有钱,有颜,知恩图报。
我抗拒和不熟悉的人肢体接触,他就只在我身边乖乖睡觉。
加上他时不时要出差,我们至今都没有同房。
嫁给这样有礼貌又体贴入微的男人,还不错。
我小声应到:“也就一点点吧。”
他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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