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千刀万剐了那个小鳖孙!
马春花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偷看我,瞧我面色还算平静,便大着胆子说,“今天早上我去买针线,回来路上遇到几个小混混想对我动手动脚,陈哥…”
她抬眼看见我瞪她,马上改口说,“就是那个陈狗蛋,他帮我解围,说是英雄救美,要我以身相许…”
说着说着马春花的头就低了下去。
“所以你就答应了他?”
我忍着怒火,把椅子捏的吱吱作响。
“话本里是这样写的,他还摸了下我的手,说是有了肌肤之亲,我不嫁给他,就嫁不出去了,别人也会说三道四。”
她知道有点不对劲,但她的小脑袋想不明白,就懵懂地点头了。
此时被姐姐问到,她羞愧的捏着衣角,委屈的快要哭出来。
我不敢置信,怀疑我养出的猪都比我养的妹妹聪明,怎么就能这么笨呢!
这算哪门子的肌肤之亲啊,搁现代摸下小手就要嫁人,那民政局早就乱套了。
搁古代也就是欺负她年纪小好哄骗,借机耍流氓嘛。
2
没错,我是穿来的,穿到一对父母早亡,留下一对姐妹中的姐姐身上。
刚有意识就被面黄肌瘦的三岁妹妹抱住小腿,嘴里喊着姐姐我饿,那时她才八岁。
邻居大叔是个屠夫,可怜姐妹孤苦无依,时常救济,要不是有他帮助,她们俩早就饿死了。
后来她拜屠夫为师,想学杀猪一条龙服务,屠夫问她可真要学,学了以后可不好嫁出去。
我接着猪血,忍着不适,对他认真的说,“嫁人有什么意思,给别人做牛做马一辈子,还不如自己挣钱,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,那多自在。”
他哈哈大笑,夸了句有志气,这才收了我。
想当年我吃了多少苦,才把妹妹养的白白嫩嫩,过得衣食无忧的。
为了不让妹妹受苦,我从未让她干过重活,培养她成为真正的古代小姐,供她读书认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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