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脆出去走走吧。
后来,我好不容易有了思路,却被一阵细微的哭声打断。
我很生气,想看看到底是谁,大中午地不做题,不睡觉,却跑围墙边来哭。
然后,我看到了双眼通红,可怜兮兮的刘瑾。
很像小时候,邻居阿姨家养的那只小兔子。
那么可爱!
突然,她肚子发出一阵咕噜咕噜声。
我的脑袋还没反应过来,身体已经翻过围墙,买了一桶泡面还有一颗卤蛋一根火腿肠。
泡面的开水倒得有点多,翻回来的时候,我的手被烫红一块。
有点疼。
刘瑾狼吞虎咽般吃完一桶面,甚至连勺子都舔了一遍。
我居然丝毫不觉得她粗鲁,反而觉得更可爱了。
最后,她说她叫刘瑾,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偿还一饭之恩,鞠个躬聊表谢意吧。
说完,她弯下了腰。
但其实,小瑾偿还了很多很多,只是等我明白过来时,已经太迟了。
那天之后,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小瑾。
后来有一次去老师办公室,偶然听到老师们议论,三班那个刘瑾其实是个好苗子,要不是被家庭拖累,清北问题不大,现在反而只能退学。
最后,有位老师叹息:“女孩子不容易,她的选择也没错,总得活着啊!”
总得活着啊!
如果我能早点懂这句话的意思,那就好了。
02.
高中时,我再次遇到了小瑾。
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,我跟小瑾告白了。
她不同意,说不能耽误我学习,让我为了以后多积累点资本。
那怎么能行?
每次在图书馆,都有很多男孩子在偷看她。
天知道我废了多少的自制力,才能把注意力依旧放在学习上吗?
现在,我终于上大学了,再不告白,等着被人截胡吗?
在我的软磨硬泡,并且保证绝对会继续努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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