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像是春日初发的新芽,与我格格不入。
我仔细端详,却发现这衣服是前朝的穿法。
李牧少年时曾作为质子在仪朝生活过一段时间,想必,他是把我当做哪个前朝公主的替身了。
我冷笑着穿上那套衣服,踏着月光前往御政殿。
李牧虽是暴君,却不是昏君,勤政这一点没得说,爱民却与他毫无关系。
因为他常年夜间处理政务,御政殿便也成了他的寝宫。
我看到他的时候,他一身明黄睡衣,绸缎如水,裹着他的身体。
他在我踏入殿内的那一刻转身看向我,丝缎下滑。
长枪出。
红绸落。
我注意到了他的武学造诣,不在我之下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他问我。
我走上前,道:“小女子名为林衣。”
其实我叫零一,这是我在复一会里的代号,在那里,每一个杀手都会用数字取名,名字便是他在所有杀手中的排名,我从三百二十一到零一,用了五年。
“以后,你在我面前,叫郑寻。”
郑,是仪朝国姓。
3.
那夜他没有对我做任何事情,只是让我坐在他身边陪他一起批奏折。
第二天,他让我做了御政殿的宫女。
他让我穿不同于宫女的衣服,不让我做宫女所做的任何事,我在御政殿内,活得像一个宠妃。
每日,他都会让人给我送不同的衣裙,虽都是与我不搭的鲜艳颜色,却件件合我的身。
我便日日穿着招摇,不枉费他的一番苦心。
御花园内,我看着花丛中的蜜蜂,忽然想练一下自己的毒针,却不慎扎到了皇后脸上。
“有刺客!”
皇后的侍女大喊。
她们不知道是我。
我行走江湖多年,若是让丝毫不懂武艺的普通女子看出来,便是羞也能羞得自栽了。
皇后已经昏迷,侍卫在追逐“刺客”
,宫女乱作一团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