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此时的尴尬,白烟阻挡了视线。
但是,麻雀屁股塞灯泡——我俩都是心知肚明。
这不是周浩第一次劈腿,他天生就有一副吸引异性的皮囊。
如果说还有一个后天优势的话,就是我的懂事和大度。
准确来说,是昨天一早打开手机的时候。
我看到久未联系的好闺蜜发来的信息。
我来上海了!
大学前三年,我和林婉是要好的闺蜜。
周浩比我们高一个年级,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,长相帅气,留着复古的港式三七分发型,迷倒一大批学妹学姐。
大二那年夏天,我和林婉也被迷倒了。
我对篮球没什么兴趣。
直到看到周浩上场。
他在场上跑动、跳跃,头发半遮半掩深邃的眼眸,汗水划过高挺的鼻梁。
掀起衣服擦拭额头的汗水时,侧腹鲨鱼肌还冒着水滴。
引得场下的女同学一阵尖叫,似乎都在说:他是我的,别跟我抢!
我也不关心输赢。
比赛结束时,无数学妹学姐涌向他的身边,递水递毛巾,索要联系方式。
周浩来者不拒,所有人都通过验证,也包括我和林婉。
因为周浩,林婉还去参加学校篮球宝贝拉拉队比赛。
我们三人熟悉后,她也多了一个“篮球宝贝”
的称呼。
到后来,连篮球两个字都显得有些多费口舌。
一年后,各路蜂蝶蛰伏退场,只有我守得云开见月明,周浩默认了我和他的关系,一直到现在。
这几年下来,他可能唯一觉得我好的地方就是我不与他计较,包容他的所作所为。
以至于多次发现他劈腿,我都能接受一个个说得过去的理由,再原谅他。
是的,他并不是喜欢我这个人。
维持多年的男女关系,也是因为我的委曲求全。
“你忘了之前的承诺!”
我泪眼闪烁地看着那一团黑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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