盯着他的眼睛认真说道。
他眼角轻微颤.栗,耳尖泛红,手在轻微颤抖,手心覆了一层薄汗。
他抬起头惊讶的看着我,好看的桃花眼里全是讶异。
“公主”
他微微蹙起眉,眼底有一丝暗波涌动。
“霍为泽”
我声音凌厉起来死死盯着他的脸。
“奴在”
他声音又恢复了清冷,把头低的更低了。
或许是我的声音太似之前,他觉得我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的公主吧。
“你喜欢我?”
我直愣愣地盯着他。
“公主身份尊贵,奴只是一个弃子而已,奴和公主身份天壤之别,奴不敢有半分肖想”
他有一刹那的失神,后坚定回应道。
“那本宫喜欢你呢?”
我纂紧他的手,他的手粗粝宽大,手心有厚厚的茧,手背是成片的大水泡,有些破了,皮和血肉相连着。
“奴……奴家最得公主的厌烦了”
他低眉敛目声音沉沉得传来。
“先回屋吧!”
我纂着他的手穿过长长的走廊,绕过水池回了我的寝殿。
“给,这是本宫父皇给本宫的药膏,可使你的水泡恢复更快!”
他毕恭毕敬地走进,接过我的药膏。
我记得这个水泡是我亲自拿滚烫的茶水浇在他的手上的,只因,我觉得那个茶杯太丑了。
“你今晚宿在那个贵妃榻上吧”
他的身影怔了怔,耳尖微红。
“把烛火熄了吧。”
这个贵妃榻是我专门给我府里的男宠留的,后来遇见了林玉景,为了他,我遣散了那些男宠,给足了林玉景尊严和面子。
终究是人心不可测,我前世那么刁蛮跋扈的尊贵长公主,怎么就会爱上这么个清贫的探花郎呢?
几日来,我恢复了之前的散漫生活,我简单的认为现在一切都很好,我父皇还在,皇弟也在,林玉景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无官职的探花郎而已。
更何况早已被我打入了大牢。
可是我终究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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