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样,这都是不受伤根本就注意不到的地方。
我只要一回头,就能看见她那么温暖地笑着看着我。
那个笑容,哪怕我死了千万回,都会记得。
所以,在她的妈妈去世后,她在我的怀里哭得歇斯底里的那晚,我心痛的无法形容,脑子里想的立刻就脱口而出,“欢欢,我绝对不会让你像阿姨一样,我给你的永远是唯一的。”
事实证明,太美的承诺果然因为太年轻。
我没做到我曾经答应过她的。
不是,她从未对我要求过什么,是我没做到我曾经承诺过的。
所以,报应来了。
我错认了救命恩人。
我为了这个错认的救命恩人把她伤害得体无完肤。
直至……死无全尸。
在当无国界志愿者这段日子里,我一头扎进忙碌中,每做一件好事,我都默念一声欢欢,每救下一个人,我还是会叫一声欢欢的名字。
可是,我却从来都不敢想,在欢欢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那一天是什么样子的?
在被我夺去了清白,还要听我说那段混账话后是什么样子的?
在看不见的日子里是什么样子的?
最后死去的时候,又是什么样子的?
现在看来,我对她的爱多么不值钱,在每一个她需要我的时候,我都陪在别人的身边。
欢欢,是不是也恨我了。
一想到这儿,我其实还很庆幸,如果她还能恨我,倒也好了。
说明我在她的心里,还存留着一丝位置。
怕就怕,她对我无爱无恨,发生过的一切都如同她扔掉的那些垃圾一样,成为过眼云烟。
我不想,只是欢欢生命里的一个过客。
我想成为她的喜欢。
哪怕只是喜欢过。
在我签下器官捐献同意书的时候,我那不见踪影的妈妈突然回来找我,刚巧碰上我在薄薄的纸张上写下最后一个笔画。
她骂我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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