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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阵剧痛从胳膊上传来,我被甩到路边,耳边充斥着尖锐的刹车声和司机愤怒的咆哮:“你找死啊!
走路不长眼吗?!”
我狼狈地爬起来,顾不上疼痛,只是一个劲地道歉: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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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
司机骂骂咧咧地开走了,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原地,像一只丧家之犬。
路灯昏暗,我的影子被拉得扭曲变形,仿佛在无声地嘲讽我的狼狈和无助。
我摸出手机,屏幕亮起的一瞬间,我看到了刺眼的“10:30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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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点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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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点半?!
我的脑袋“嗡”
的一声,仿佛要炸裂开来。
十点,是林挽月给我定下的时间。
“林峰,你可以在十点前回家吗?求求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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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
当年,我为了工作,常常应酬到深夜才回家。
那天,我推开家门,看到林挽月蜷缩在沙发上,双眼红肿,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。
“怎么了?谁欺负你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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