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宪、刘明,忠臣也,愿宥忤鳞之愆,收其药石之效。
皝乃令曰:“览封记室之谏,孤实惧焉。
君以黎元为国,黎元以谷为命。
然则农者,国之本也,而二千石令长不遵孟春之令,惰农弗劝,宜以尤不修辟者措之刑法,肃厉属城。
主者明详推检,具状以闻。
苑囿悉可罢之,以给百姓无田业者。
贫者全无资产,不能自存,各赐牧牛一头。
若私有余力,乐取官牛垦官田者,其依魏、晋旧法。
沟洫溉灌,有益官私,主者量造,务尽水陆之势。
中州未平,兵难不息,勋诚既多,官僚不可以减也。
待克平凶丑,徐更议之。
百工商贾数,四佐与列将速定大员,余者还农。
学生不任训教者,亦除员录。
夫人臣关言于人主,至难也,妖妄不经之事皆应荡然不问,择其善者而从之。
王宪、刘明虽其罪应禁黜,亦犹孤之无大量也。
可悉复本官,仍居谏司。
封生蹇蹇,深得王臣之体。
《诗》不云乎:‘无言不酬。
’其赐钱五万,明宣内外,有欲陈孤过者,不拘贵贱,勿有所讳。”
时有黑龙、白龙各一,见于龙山,皝亲率群僚观之,去龙二百余步,祭以太宰。
二龙交首嬉翔,解角而去。
皝大悦,还宫,赦其境内,号新宫曰和龙,立龙翔佛寺于山上。
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,立东庠于旧宫,以行乡射之礼,每月临观,考试优劣。
皝雅好文籍,勤于讲授,学徒甚盛,至千余人。
亲造《太上章》以代《急就》,又著《典诫》十五篇,以教胄子。
慕容恪攻高句丽南苏,克之,置戍而还。
三年,遣其世子俊与恪率骑万七千东袭夫余,克之,虏其王及部众五万余口以还。
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,其经通秀异者,擢充近侍。
以久旱,丐百姓田租。
罢成周、冀阳、营丘等郡。
以勃海人为兴集县,河间人为宁集县,广平、魏郡人为兴平县,东莱、北海人为育黎县,吴人为吴县,悉隶燕国。
皝尝畋于西鄙,将济河,见一父老,服朱衣,乘白马,举手麾皝曰:“此非猎所,王其还也。”
秘之不言,遂济河,连日大获。
后见白兔,驰射之,马倒被伤,乃说所见。
辇而还宫,引俊属以后
事。
以永和四年死,在位十五年,时年五十二。
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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