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关于“反社会人格障碍”
的知识几乎都来自于他放在驾驶室里的那些书,我想他应该也在研究他自己吧。
这里是个和平安宁的小镇,但展览会上的书全是关于犯罪啊、杀人啊这些的。
我不认为镇上的人们有多关心社会阴暗面,他们大概只是日子过的太无聊,需要给自己找点刺激罢了。
就像我前女友莎拉,明明是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女,却总是爱看各种各样的恐怖片,还非要拉着我看。
我那时候哪能忍受那种血腥的画面,但又不想让她发现我的恐惧症,嘲笑我没有男子气概,我只好忍气吞声,撒谎说可乐喝多了,在电影中途频繁地去卫生间呕吐,手忙脚乱地把自己收拾干净,再坐回她身边,替她举着爆米花桶。
可是,自从劳伦斯的“暴露疗法”
见效以来,我现在反倒觉得那些人造血浆制造出的画面根本是小孩子过家家。
昨天我们还去录像店买了《闪灵》的光碟,在旅馆的电视上看完了。
劳伦斯觉得很无聊,他说主角杰克根本不懂怎么用斧头,血浆喷溅的角度也很怪异,导演一看就没杀过人。
斧头这种东西的确很难用,因为刀刃一边厚一边薄,重心不稳,惯性作用下特别容易劈歪。
砍刀也是一个道理,但劳伦斯就用的相当好,他随手一抡就能达到他想要的效果。
如果他想切掉谁的拇指,那么就是只切拇指,连食指的一根寒毛都不会伤到,技术堪称登峰造极。
我说他可以去当动作指导,他笑了,说我可以去替代那个长得很丑的女主角,我比她好看多了,叫的也比她凄惨,观众一定会被吓死的。
我们一致认为恐怖片让美女来演更好,就像伊莎贝尔·阿佳妮演的《着魔》。
她和我一样是黑发绿眼,劳伦斯很喜欢这一挂的长相。
“在看什么呢?”
劳伦斯突然凑到我身后,看我手里拿着的那本书。
那是一本恐怖小说,讲的是纽约的一个连环杀手。
他梦想成为一名建筑师,为自己盖一栋完美的房子,却因为一时冲动杀了个人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,十二年间积累了整整一个冷藏库的尸身,在警察最终找到他之前,用那些尸体盖了一栋房子,最后堕入炼狱。
巧合的是这个人也叫杰克,和《闪灵》的主角一样,似乎在杀人魔之间很流行这个名字。
更加有趣的是,这位杰克先生也曾经把人拖在车后面,那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里,随时可能被人看到,但他急着逃离犯罪现场,什么都顾不上了。
血迹一路从杀人现场拖到了冷藏库,正当他发愁之际,天降暴雨,洗刷了他的所有罪证。
和劳伦斯不一样的是,杰克的受害人在被拖行之前就已经死透了,劳伦斯一定看不上这种做法吧。
我把书递给劳伦斯。
他看了看书脊,又翻了翻目录,最后看了看评论者写的推荐词,“你喜欢这本吗?”
“我觉得写的很好,给人一种发自心底的恐惧,像是身临其境一样,”
我说,“说实话,我现在身上有点害冷了。”
“比起和我一起做那些事的时候呢?”
劳伦斯笑的玩味。
我实话实说道:“你更可怕一点。”
劳伦斯大笑着买下那本书送我,然后搂着我的肩膀回旅馆了。
第九章烈火情人
盛夏里的一天,劳伦斯对我说:“我们去加州吧。
是时候让你见见我母亲了。”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