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伦斯也被吵醒了,烦躁地搭着我肩膀往下看,认出另一个正是来接他的司机。
我们俩扶着窗台,笑的直不起腰来,火速收拾好,下了楼,劝和了这场乌龙,然后一起坐上劳伦斯的那辆车。
我永远都忘不掉我的司机看着劳伦斯搂着我的腰时,那个下巴都快被惊的掉下来的表情。
发布会上,我被调到第一排,紧挨着劳伦斯的位置。
我坐立不安,不光是因为劳伦斯站在台上发表感言时,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、神情庄重的像个布道神父的禁欲模样让我欲火焚身,更重要的是,昨天在俱乐部的时候劳伦斯实在操太狠了,我屁股疼的根本坐不住凳子。
但我还是坚持把整场发布会都听完了,然后跟着他去参加了庆功晚宴。
我们跳了舞。
劳伦斯真的太完美了,他连华尔兹都跳的很好,我被他转的晕晕乎乎,最后不小心一头栽进他怀里,然后他当众吻了我。
第二天我们的拥吻照上了《纽约时报》,那张剪报被我夹在了劳伦斯送我的新书里。
第三天,签售会上,他把第一个亲笔签名也给了我。
但那其实还不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个亲笔签名。
上《纽约时报》那天晚上,我们做爱的时候,他用马克笔在我身上写满了他的名字。
我想,我实习的大老板一定已经看到了那张照片。
或许他们已经开始寻找萨特,或许还没有。
但我知道,我们要抓紧时间离开了。
第十五章暴力美学
“雷伊,”
劳伦斯说,“我们应该把杜伦杀掉。”
我说:“好的。”
其实我看杜伦不爽很久了。
我对他着实没什么好印象。
就像他并不喜欢我一样,我也不喜欢他。
那时候据我的调查,这位编辑和他的大作家关系很好,一想到华尔纳·艾斯萨克有可能就是劳伦斯,而且我的妄想症就又要犯了。
怪不得该隐会一怒之下杀死亲兄弟亚伯,嫉妒真是可怕的力量。
劳伦斯其实也看他很不爽。
多年前,他刚进入写作这一行时,遇到的第一个编辑就是杜伦。
杜伦这个人没什么边界感,甚至对劳伦斯有种父权式的控制欲,那天在俱乐部,要不是他擅自进劳伦斯的房间,我就不会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了人。
猛兽都非常厌恶别人进入自己的领地,除非是猎物。
杜伦还一直在对劳伦斯的写作风格施加影响。
除了那部处女作,劳伦斯之后的作品都被杜伦评价为“像一部无声黑白电影”
,尽管逻辑完美、故事跌宕,但没法像最初那样,给人直击灵魂的恐惧。
这种评价对劳伦斯来说非常残忍,反社会人格眼里的世界就是这样的,无光、无色、无声、无趣。
再说了,他连恐惧都没有,更别说“直击灵魂的恐惧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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